18 歲成年了,為什麼投票還要 20 歲?台灣各法規的年齡門檻對照
「都成年了怎麼還不能投票?」這個疑問來自不同法律各自設定的年齡門檻。成年、選舉、公投、刑事責任、兒童與少年的定義,分散在六部法規裡,數字也不一樣。這篇把它們排成一張對照表,每一項都附上條文原文;至於某一天到底算不算「滿」,只有部分法律寫了計算基準,其餘的我們照實標示。
先看結論表:同一個人,不同法律看的年齡不同
以下各項門檻皆摘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的現行條文,查證日期 2026 年 10 月 10 日:
- ●民法第 12 條:滿十八歲為成年
- ●民法第 13 條: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;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有限制行為能力
- ●中華民國憲法第 130 條:年滿二十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;除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外,年滿二十三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
- ●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14 條:年滿二十歲,有選舉權
- ●公民投票法第 7 條:除憲法另有規定外,年滿十八歲、未受監護宣告者,有公民投票權
- ●中華民國刑法第 18 條: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;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
- ●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2 條:兒童指未滿十二歲之人,少年指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
成年與行為能力:民法
民法第 12 條原文只有一句:「滿十八歲為成年。」第 13 條第 1、2 項:「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,無行為能力。」「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,有限制行為能力。」(來源:全國法規資料庫「民法」第 12、13 條;查證:2026-10-10)
民法第 124 條另規定「年齡自出生之日起算」,以及出生月日不明時的推定方式;這部分和「出生那天算不算」的期間問題,已在生日喵另一篇民法年齡專文中整理,這裡不再重複,有興趣可以從文末連結過去。
選舉權為什麼是 20 歲:憲法第 130 條
中華民國憲法第 130 條:「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者,有依法選舉之權。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,年滿二十三歲者,有依法被選舉之權。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14 條同樣寫:「中華民國國民,年滿二十歲,有選舉權。」(來源:全國法規資料庫「中華民國憲法」第 130 條、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」第 14 條;查證:2026-10-10)
選舉權年齡寫在憲法本文,民法把成年改成十八歲並不會連帶改動它,這就是「成年了卻還不能在公職人員選舉投票」的原因。被選舉的年齡則更高:選罷法第 24 條規定選舉人年滿二十三歲得登記為公職人員候選人,但直轄市長、縣(市)長候選人須年滿三十歲,鄉(鎮、市)長、原住民區長候選人須年滿二十六歲。(來源:全國法規資料庫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」第 24 條;查證:2026-10-10)
公投是 18 歲:公民投票法第 7 條
公民投票法第 7 條:「中華民國國民,除憲法另有規定外,年滿十八歲,未受監護宣告者,有公民投票權。」(來源:全國法規資料庫「公民投票法」第 7 條;查證:2026-10-10)所以同一位十九歲的國民,在符合其他條件時可以參加公民投票,卻還不能在公職人員選舉投票。是否另須符合居住期間等條件,公投法第 8 條另有規定。
刑事責任與兒少定義
中華民國刑法第 18 條:「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,不罰。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,得減輕其刑。滿八十歲人之行為,得減輕其刑。」第 63 條另規定,未滿十八歲人或滿八十歲人犯罪者,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。(來源:全國法規資料庫「中華民國刑法」第 18、63 條;查證:2026-10-10)
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2 條:「本法所稱兒童及少年,指未滿十八歲之人;所稱兒童,指未滿十二歲之人;所稱少年,指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。」(來源:全國法規資料庫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」第 2 條;查證:2026-10-10)注意這裡寫的是「本法所稱」,其他法律若有自己的年齡定義,仍以各該法律為準。
「滿幾歲」算到哪一天:只有部分法律寫明
選舉與公投有明文的計算基準。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4 條第 1 項:「選舉人、候選人年齡及居住期間之計算,除另有規定外,均以算至投票日前一日為準,並以戶籍登記資料為依據。」公民投票法第 8 條第 2 項也規定,投票權人年齡及居住期間之計算「以算至投票日前一日為準」,並以戶籍登記資料為依據。(來源:全國法規資料庫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」第 4 條、「公民投票法」第 8 條;查證:2026-10-10)
也就是說,判斷能不能投票時,看的是戶籍上的出生日期,算到投票日的前一天。生日剛好落在投票日前後幾天的人,最好直接洽詢戶政事務所或選舉委員會,不要自行推算。
民法、刑法與兒少法的上述條文,並沒有寫出類似的截止日;行為當時是否已滿某個年齡、生日當天如何認定,條文沒有逐項交代,這份對照表也不替個案下判斷。
查日期可以先用工具,認定仍回到法規
想知道自己或孩子離下一個生日還有幾天,可以用生日倒數;要看日曆上的實歲,用年齡計算器。2 月 29 日出生的人,平年的生日日期另有一篇整理。這些工具算的是日曆,不是法律上的年齡認定。
使用這張表之前
表中條文以 2026 年 10 月 10 日在全國法規資料庫查到的現行版本為準;法律修正後門檻可能改變,請以資料庫最新條文為準。各法規另有例外或附加條件(例如監護宣告、居住期間、候選人資格限制),本文只列與年齡直接相關的部分。
本文為條文對照整理,不構成法律意見;具體情形請洽主管機關、中央選舉委員會或律師。
生日喵內容原則
本文為生日喵原創生活指南。涉及法律或行政認定時,請依所在地主管機關的正式規定。